当前位置:首页 >>青房网资讯 >>购房常识 想买房落户 房产面积差0.01平方米令愿望落空 http://qd.sdfdc.com 来源:齐鲁晚报 作者: 2008-07-29 10:20:59 

    来青经商的李先生,为了能够将户口落在青岛,在李沧区购买了一处面积近100平方米的商品房,但是没想到,房子建好后,测量的房产面积竟然是99.99平方米,没有达到100平方米,李先生买房落户的愿望成空。

    据李先生介绍,他来青岛已经十几年了,经过打拼,已经有了一定积蓄。为了方便以后的生活,李先生决定在青岛购买一处100平方米的商品房,这样就可以将户口落在青岛。经过反复挑选,李先生于2007年在李沧区购买了一套近100平方米的商品房。当初买房子的时候,开发商告诉李先生,房子预算面积是99.99平方米,但是房屋建成后肯定会有误差,可能会大于100平方米。2008年,房子建好后,李先生去开发商处领房产证时发现,房产证上写的房屋面积是99.99平方米,竟然与预测面积丝毫不差。只因差0.01平方米,李先生买房落户的愿望最终成空。于是李先生找到了开发商,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,当时,并没有承诺房子一定会达到100平方米,所以开发商没有责任。

    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,这名律师告诉记者,从2007年9月1日开始,青岛市出台了购房落户政策,规定外来人员在青岛市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(不包括地下室、车库面积、二手房),取得《房地产权证》,并实际居住的,本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。按照这个规定,购买的房子必须够100平方米才能落户,所以李先生是不能落户的。如果李先生对房屋的面积存在异议,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,对房屋面积重新测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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